更新时间:2022.06.10
行政处罚后,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有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就可以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的,行政机关可在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来执行。
1.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2.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3.不按国家规定缴纳
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该期限。
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执行。 二、如果有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除当场罚款外,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执行权力;则在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就可以执行;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力,则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不申请复议,不起诉,也不履行的,该行政机关可在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请求法院执行。
环保局可以实施的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1、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执行。 2、如果有作出罚款决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长期进行保存。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会及时整理归档,并且会在一定期限内移交给档案馆管理,会被长期保存。而且在满一定期限后,会依法向社会开放。
行政处罚从立案到决定要九十日,但是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并且应处较低数额的罚款或警告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