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0
注销公司应当提交的资料如下,公司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决议解散的文件或者被宣告破产的裁判文书、被责令关闭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资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清算组织成立的在报纸上公告的报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法律、法规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公司注册需要的资料有: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是: 1、公司注册申请书; 2、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其他
代办公司注册需要资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分公司注销需要下列材料: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4.分公司完税证明。5.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注销分公司需要的资料如下: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分公司完税证明; 5、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注销分公司需要提交如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标明具体委托
公司注销需要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公司原始档案等材料注销公司、地税登记证,同时可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其次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销表格等先登报公告45天,期满后准备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都需要以下资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依法制作并进行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公司依法解散的文件等。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
公司注销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