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行政强制执行时会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加处罚款或滞纳金是法定的执行方式之一,除该方式以外,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采取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等方式。
加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如下: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根据
滞纳金随时可以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而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后,行政机关就可以随时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逾期滞纳金可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其所在地中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但是行政机关在申请法院执行前,需要先催告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在催告书送达的十日后仍不履行的,行政机关才能申请法院执行。
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而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后,行政机关就可以随时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即对该具
加处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行政强制法》第十二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以下这些: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滞纳金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包括每日对行政相对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其账户中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等。
行政处罚滞纳金处罚可以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进行执行。《行政强制法》规定,对其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当事人,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第四十六条规定,行政机
行政处罚有滞纳金,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滞纳金,除收取滞纳金外,行政机关还可以依法采取拍卖、划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来强制当事人履行。
滞纳金随时可以强制执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而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后,行政机关就可以随时申请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罚款数额。而被处罚人不按时缴纳罚款后,行政机关就可以随时申请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有关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即对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