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就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求上一级公安机关对事故认定重新认定,这里要注意的是,这个书面复核一定是要在事故认定书送达的三日内提出,否则就失去复核的机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2、如果当事人如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向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在交通事故后续诉讼中向法院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错误。3、向纪检监察部门请求救济。4、通过信访维权。第1、2项
对交警的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对交通事故进行复核审查,并且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复核结论,当事人在申请复核时,可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