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自然人之间有可能勾结起来共同进行行贿犯罪活动。就单位行贿罪的共同犯罪而言,在目前主要有
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不属于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只包括以下这些案件: (一)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单位行贿罪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除处罚:1。经特赦免除刑罚的;2。犯罪已经过起诉期限的;3。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视为犯罪;4。依照刑法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销;5、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单位行贿罪不能免诉,单位行贿罪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需要公诉,公诉由检察院提起。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回扣、手续费、
单位行贿免于起诉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在给单位行贿罪实施刑罚过程中,不能忽视非刑罚方法的运用,对行贿所获得的不正当利益应予追缴或取消,不让犯罪者在经济上占到便宜。
根据《刑法》第393条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
需要明白的一点是,《刑法》并未直接规定“单位贿赂罪”这一罪名,但是第三百九十三条对“单位行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内容,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即满足单位行贿
单位受贿的立案标准:1、单位受贿金额10万元以上;2、单位受贿金额不到10万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造成困难或者威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造成不良影响的;(2)以武力勒索财产;(3)给国家和社会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单位收受贿赂罪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