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
开车工伤认定的标准为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
职工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时长要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该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最短有三个月的医疗期,最长有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职工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具体的医疗期的长短有以下几个情形
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残疾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生活护理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死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该支出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待遇的相关规定有: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标准的生活津贴;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受到伤害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相关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依照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工伤鉴定交通食宿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 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 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