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程序:直接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 (2)申请调解;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 (4)诉讼程序。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遇到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中下列电子数据能作为有效证据:未经篡改、剪辑的录音、录像、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无论是劳动仲裁还是法院诉讼法官都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的原本以供质证,若电子邮件就不能是转发而来的;若聊天记录就不能是截取而来。
第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第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第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
劳动争议去劳动局投诉有用,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协商解决。 二、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书。 三、劳动仲裁。 四、法院判决。
如果退休人员已经开始领取退休工资,则退休争议不适用劳动仲裁,该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者的主体地位。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上述退休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办理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及可以依法起诉。
可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
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有下列解决途径: 1、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发生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解决。 3、仲裁。纠纷当事人可
保全劳动诉讼中的证据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或者当事人依法在起诉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等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也可以申请调解组织调解;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