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1、借款合同(借款申请书、有关借款的凭证、协议书和当事人双方同意修改借款合同的有关书面材料); 2、担保手续(如财产保证或者证人担保等); 3、贷款保证的物资和财产的凭证; 4、保证人的身份资料,保证人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证明; 5、借款实际
1、借款人返还借款。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 3、
具有下列法律效力:1.抗辩权随之转移。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2.从债务一并转移。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3.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成为新的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
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因: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借贷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不完备;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率过高等。
民间借贷合同的违约金的规定有借款人在借款合同期限届满不能归还借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若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
转让借条的行为可以看成是债权转让,债权人转让债权在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债权债务的情况下转让债权只需要通知债务人即可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不转移占有。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形成民间借贷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当事人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民间借贷合同;借贷合同的内容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以及借贷过高等。
法院受理民间借贷案件的条件:原告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且具有诉讼能力;有明确的被告;原告有具体的诉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原告起诉的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等。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有: 1、债务人到期不还款; 2、利息协议不明确; 3、还款期限不明确; 4、没有借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