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犯罪过失的种类有疏忽大意的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
犯罪过失的具体种类包括: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2、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从犯的分为普通从犯和胁从犯,从犯的处罚为: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是相对主犯和教唆犯而言的,与主犯、教唆犯最大的不同是从犯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过失犯罪的分类有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也可以分为从罪名上即可推断的过失犯罪,例如过失致人死亡,和不能推断的过失犯罪,例如交通肇事罪。
犯罪准备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已施犯罪预备行为; (2)行为人尚未开始犯罪的行为。 犯罪准备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 (1)行为人开展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 (2)犯罪在实施行为开始前停止。 处罚原则:对于预备犯,可以
犯罪主观方面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类。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又叫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
累犯处罚原则是从重处罚,累犯一般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的主观条件为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牵连犯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对于牵连犯,一般“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但是,法律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的,或者规定只定一罪,却同时规定适用其他罪的部分处
对于牵连犯,一般应该以“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如《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因索取或者收受贿赂而枉法裁判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牵连犯是指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
教唆犯是指教唆人通过授意、怂恿、教唆等方法,使本不存在犯罪意图的人按照其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按照他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对其进行刑事处罚,教唆人一般是从犯,如果教唆人对行为人的教唆能够对其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