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一、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由分支机构付款可以吗 跟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由分支机构付款是可以的,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 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
分公司合同付款是可以的。分公司签订合同付款的前提是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从事民事生产经营活动,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独立支付款项。如果分公司是合同的签署人,有一定的财产管理权,可以用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则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进行合同代签。分公司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经授权有权代签合同。
是可以的。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
总公司可以授权分公司代签合同。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可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由于没有设立法人,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
总公司委托分公司签合同可以的。且一般情况下,该合同只能以总公司名义订立,仅对总公司发生法律效力。但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具有独立财产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该合同对分公司具有法律效力。
分公司能签订合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也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
子公司不可以代表母公司签合同,子公司获得母公司授权的除外。子公司与母公司各自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对外签订合同,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民事主体。
不可以,应当盖总公司的章,分公司不是法律上的独立主体,法律责任仍由总公司来承担。只有分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既有分公司又有总公司公章的,最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在执行案件中,分公司有独立财产的,优先执行分公司的财产。在分公司财
分公司签的合同总公司能做原告。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可以签订合同,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