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8
侵犯著作权的行政责任有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着作权管理制度以及他人的着作权和与着作权有关的权益。 所谓着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或其他着作权人对已经创作出来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侵犯着作权和与
小说翻拍成电视剧,向原作者购买版权,经过作者同意,并且在拍电视剧期间没有违反版权合同的情况下,不算侵犯著作权,否则就是侵权,制作方可以向著作权人申请著作权的使用许可并支付报酬或者双方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将著作权进行转让。
侵犯著作权和肖像权的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体现。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如果侵害了著作权人的下列人身权或财产权,就属于著作权侵权。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等。
著作权被侵权损失的计算: 1、被告侵权减少原告利润; 2、被告以报纸、图书出版或者类似方式侵权的,可以参照国家有关报酬的规定; 3、原告合理的许可费; 4、原告复制品销售减少的数量乘以每件复制品的利润之积; 5、被告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原告每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秉持的原则是: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了对侵权行为地予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肖像权法律规定有自然人享有肖像上体现的人格利益的一种人格权,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
著作权包括发表权,修改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