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6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缴纳: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缴纳: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支付。侵犯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件10
夫妻离婚后,给孩子的抚养费,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另外抚养费的数额也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案件的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在案件受理费上,抚养费属于离婚案件管理范围。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
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宝宝抚养费: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