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申请行政复议60日过期。《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
征地批复能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相对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
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行政诉讼进行到二审程序之后,是不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了的。《行政诉讼法》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
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要五日才能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要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对工商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对工商机关作出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对工商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
对于行政机关对于征地作出的批复,当事人是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当事人认为侵犯其人身或财产等合法权益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来救济其合法权益。
行政案件中的第三人若符合法律规定的,则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
行政处罚过重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处罚过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之日的六十日内,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认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对行政处分不服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可以提出申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服行政裁决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处分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认为侵犯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行政处分不服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可以提出申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
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提交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被申请人,复议请求,申请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时间等。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