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命令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因为行政命令也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个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若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拘留决定,可以向作出拘留行政处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
行政拘留是可以申请复议的。此外,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还可以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复议申请是指行政相对人要求复议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以及确认抽象行政行为不合法的请求。在
当事人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分,是不可以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为我国《行政复议法》的明文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可以。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当事人对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
征地批复可申请行政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
发票管理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行为此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但此种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只可申请一次。
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有,《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
被行政处分是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提出申诉。对于当事人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等人事处理决定而提出的复议申请,不在复议机关的受理范围之内,复议机关是不会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