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不是所有行政机关都有执法权。享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有三类: (一)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行政执法权,仅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以及受委托组织具有执法权。《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行政处罚的证据不足的,一般不能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只有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的,行政机关才能根据情节的轻重及具体的情况,来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事实不清楚,违法证据不足的违法案件,行政机关是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
行政处罚的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行政机关在二年内发现了该违法行为,或者行政机关接到了举报材料;并且行为人不符合不予处罚的法定情形的。
行政处罚中的警告属于申诫罚。 警告是指行政处罚主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给予严肃告诫的一种行政处罚。 从性质上分,警告属于申诫罚的一种。申诫罚是影响违法者声誉的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人提出的谴责、警告,使其引起警惕
我国行政处罚的原则有: 第一、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 第二、三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处罚公开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及处罚中的有关内容必须公开。 处罚公正原则要求不能违反公正的程序。处罚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