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收养是指,依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公民领养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如果收养人意思表示不真实、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且违背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收养行为会无效。如果收养人违反了收养法的基本原则、违反了收养法规定的收养当事人的资格条
收条无效的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收条在下列情况下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具的收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收条;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收条;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收条等。
不具法律效力的借贷关系的情况为:贷款人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转贷的;贷款人使用以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无资质的放贷人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借款的;以及贷款人明知对方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而向对方借款的等借贷关系。
无血缘关系的父子在以下情况下断绝关系: 1、父母子女关系分为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和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两类。如果儿女是父母亲生的,中国没有法律依据解除这种亲子关系。但如果属于养父子关系,可以通过解除收养关系来切断关系; 2、拟建血亲的父母子
以下收养关系无效:被收养人不符合条件;收养人是限制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收养人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没有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有配偶者单方送养的等。
收条有以下情况的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违反法律或者
送养人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八周岁,还需征得其同意。
如下情形下收养关系可以解除: 1、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且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法院根据当事人主张,依法判决解除收养关系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就解除收养关系达成协商一致的; 4、其
收养关系无效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不真实; 3、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收养非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 5、收养人未满30岁的; 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龄血亲子女外,无
无效的收养关系的情形有: 1、收养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不真实; 2、收养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3、收养人有子女,收养非孤儿弃儿或残疾儿童; 4、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 6、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遗嘱无效: 1、需要见证人的遗嘱没有见证人的; 2、遗嘱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 3、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 4、遗嘱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
婚姻无效的情形是一方当事人在有配偶的情况下在外与他人登记结婚;当事人和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以及男女双方未到结婚年龄结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