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侵害姓名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害行为,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
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姓名、要求他人尊重姓名的人格权利。 姓名权主要包括三项权利: 1、姓名决定权,又称命名权,即自然人决定使用何种名称及其组合的权利; 2、姓名变更权,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变更姓名或者姓名的权利; 3、姓名
改名权、姓名使用权、自我命名权;当侵害姓名的行为正在发生或者继续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停止侵害。这是最基本的民事责任方式,其目的和作用是防止出现进一步将侵害姓名权的结果扩大。
1、有侵害行为。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限制、阻挠、干预权利主体自主决定、使用、变更、许可他人使用姓名或名称;擅自冒充他人的姓名实施行为;擅自冒充他人的姓名实施行为 2、行为人有过错。 3、损害后果。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
1、侵害行为。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2、行为人的过错。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行为人故意的情况下,其行为构成侵害他人姓名权,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将他人的名字弄错,不应认定为侵害姓名权
不动产侵犯他人采光权,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承担责任的方式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三种。这三种承担责任方式当事人均有权主张,人民法院也均有权判决适用。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依据法律规定在
遭遇姓名权被侵犯时,可以采取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1、通过口头、书面等方法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发现侵权时,受害者本人就可以联系对方,直接要求对方就侵犯自己姓名权的行为做出改正,如果遭受损失的,还可以索赔。 2、可以报警处理。
犯罪嫌疑人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不论其是否知道被害人年满十周岁,均按照强奸罪从重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1.不可以2.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3.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成年犯罪的解决措施为,如果是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则需要负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则在犯特定罪的时候需要负担刑事责任,也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行为人性侵未成年人的,一般构成强奸罪。强奸未成年人属于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人民法院应当对其加重处罚。《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