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具体如下:前者的目标是大型工程,后者的目标一般较小;前者应采用书面形式,后者多采用口头形式;前者第三人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后者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前者成本可以突破合同的定价条款,后者按照合同的
建筑施工合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以下文件: 1、合同协议书; 2、如果是招标项目,需有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 6、施工图纸; 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的合
建筑工程施工阴阳合同按无效合同处理。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也应当予以返还,对于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财产,应当折价补偿;此外,过错方应赔偿对方损失,如各方都有过错的,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7、
建筑施工合同的关键是要重视,对合同招标要求的审查和对承包人资格的一些审查,对承包人的资格审查会阻碍合同的最终是否能生效的问题。还应该要注意对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要比较简单,还要与招标的文件、合同图纸、工程量规定的清单内容一致。还应该要注
建筑工程施工的阳合同因为是行为人虚假的意思表示,该合同无效,阴合同按照法律规定认定其效力。 一、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能约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约定罚款。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内容由双方但是人协商约定,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认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办法是,判断其主体是否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否是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以及其内容是否违法,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分别是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也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诉讼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