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该种情形并不是一定要服兵役。而是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
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均应当首先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鉴定办公室组织进行鉴定。在收到首次鉴定结论后,不服鉴定结果的,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可向上一级医学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对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法医作出的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提出。人民法院会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说明或者补充。 如果在收到鉴定人的书面答复后仍有异议的,人民法院会通知有异议的当事人预交鉴定人出庭费用,并通知鉴定人出庭。 如果对鉴定意见的瑕
工伤鉴定第2次结果不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再次鉴定。目前我国对司法鉴定次数是没有限制的,理论上只要一方对二次司法鉴定不服的,可以提出再次进行司法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
司法鉴定对结果的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
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的救济途径是可以提出复议。提出复议后要申请重新鉴定的,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一般来说,重新做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如果劳动者不服社保行政部门等作出的工伤致残鉴定,可以依法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则可以及时去申请重新鉴定。
工伤认定之后并没有鉴定上级别也可以享有其他工伤赔偿待遇,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其他。
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服的,申请可以要求复议。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