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具体如下: 1、犯罪对象不同。在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客观行为包括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
盗伐林木罪的概念是: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刑事责任量刑有三种情形: 1、如果滥伐的数量较大,应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滥伐的数量巨大,则应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中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盗伐林木属于刑事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
盗伐林木罪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树木数量较大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量巨大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