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劳动者在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单位拒不赔偿的,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因工伤待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工伤老板不赔偿劳动者的情形,其劳动者是需要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对于赔偿问题是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是比较快的。
工伤老板不赔偿找当地的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解决快,劳动监察行政部门有权介入进行调差处理。当事人也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满,则可以向法院起诉。
因工伤赔偿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找的部门有劳动监察大队、仲裁机构、法院以及公安机关。首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劳动者已就工伤保险待遇申请了仲裁和起诉,拿到最终的生效裁决,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
工伤赔偿协商不成,到公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工伤不赔偿找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因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职工受工伤后不赔偿的就可以找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
工伤老板不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工伤赔偿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劳动者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找劳动局哪个部门 工伤认定属于工伤认定科,认定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
拖欠工资应当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
不同情形需要找不同的部门。如果是工伤认定结果上的纠纷,可以找工伤认定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向其上一级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找法院,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与单位之间就工伤赔偿问题存在纠纷,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