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司法鉴定错误的纠正方式是可申请重新鉴定,但必须具备如下法定事由:鉴定主体不具备相应的鉴定资格;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违背客观规律或与当事人提供的其它证据明显不一致;鉴定结论经过质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它情形。
司法鉴定的主要内容: 一、文书、印章类鉴定。 二、亲子鉴定。 三、法医临床鉴定。 四、法医物证学鉴定。 五、法医病理学鉴定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医疗纠纷、尸表检查、尸体解剖等。 六、法医毒物学鉴定。 七、微量物证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
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做鉴定的,发现鉴定人存在违法情况,比如私下收费、超过业务范围接受鉴定等,可以到其工作的鉴定机构投诉,不受理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主管司法鉴定的行政部门投诉举报。
补充鉴定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使鉴定结论更臻充实完善而在原鉴定基础上,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 对案件中某些遗漏的专门性问 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作出结论的一种诉讼活动。其目的在于弥补原鉴定的不足,保证鉴定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司法鉴定中心不可以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工伤鉴定一般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伤情鉴定,是以原始损伤为鉴定依据的,法医应当在受伤后的重要时间节点内,也就是在入院期间,也可在重症、昏迷期间,通过公对公到医院病房调查伤员、公对公取证,确认伤员当时伤情和客观状况,拟订确认伤情等级。通过医疗跟踪、观察检查、症状分析、测试比对
法医司法鉴定办理程序是: 1、被鉴定人受伤后应先到辖区派出所报案,办案单位初步调查后出具法医鉴定委托书; 2、被鉴定人持法医鉴定委托书及有关病历资料到法医鉴定中心鉴定; 3、鉴定人制作规范化的鉴定书,按照鉴定书审核签发制度由有关领导审核签发
一、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二、国家对从事下列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一)法医类鉴定; (二)物证类鉴定; (三)声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