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6
1、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的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的建设工程合同等。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结算采取何
建设工程合同解除的条件有: 1、合同已经依法成立; 2、存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约定或法定的解除事由发生,解除权人提出解除合同; 3、意思表示真实; 4、其他条件。
是。按照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相关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所以,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自始无效。
根据民法典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诉讼期限为三年。向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自权利受损之日起二十年以上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
1、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有以下几种: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8、铁路修建
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受到侵害起开始算。行使请求权的前提是:已经确定了权利。工程款还没结算的,说明还没确定权利和义务,还没具备行使请求权的条件,诉讼时效还没开始算。工程结算后,已经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债权人可以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来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 1、依法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若为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若为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