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农村宅基地包含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民法典》等。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
目前,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已经完成,但不是所有的村民住宅都进行了确权,有的因为产权不明或者违法建房规定等问题没有确权。 以下情形的房子也是可以确权的: 1、一般情形下,满足“一户一宅”的情况才可以进行登记确权,但通过继承得来的房子,也是可以进行
农村宅基地新规如下: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
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的财产,个人只有使用权,如果子女也是本集体的成员,可以依法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上面的房子。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农村土地建厂房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
1、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2、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3、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宅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即地上必须附有房子才可继承。宅基地属于特殊的性质,宅基地上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这只是对基于亲缘关系
农村宅基地新规定为《继承法》,农村宅基地不可以继承,但是可以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的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村宅基地新政策有: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
农村宅基地转让有以下规定: 1、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最终政府批准; 2、转让人和受让人是村民;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4、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必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此外,转让人的户籍应迁出村庄或属于一户多房。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