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员工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费用有:1、停工留职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2、生活不能自理的员工的护理费;3、如果未及时提出工伤申请,此期间发生的本应由工伤保险支付的费用;4、员工提出解约或者劳动合同终止的,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此外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3、劳动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受伤的属于工伤,在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确实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进行伤残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鉴定的等级进行相应的赔偿,工伤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
公司被政府征收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政府修路占用厂房应以实际损失补偿,补偿替代厂房土地的价差损失、厂房经营损失、停业停产损失、厂房机器设备固定资产的损失、厂房拆迁搬迁损失以及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损失。
征收工业用地时,政府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同时土地补偿费必须严格执行区片综合地价。
工人在工厂内死亡,工厂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个具体要取决于工人的死因。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而死亡的,或者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死亡的,属于因工死亡,工厂是需要赔偿的。
如果遇到经营困难,征得单位工会同意后,可以暂时延期支付工资,延期的时间需要结合当地劳动保证部门的具体规定来看。 如果工厂并不属于这种特殊情况,但是依然拖欠工资的,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法: 1.与工厂进行协商,请求工厂按时、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
政府征地因为拆迁导致的土地、房屋等的补偿,跟工人是没有关系的。但是因为拆迁导致劳动关系解除或者无法继续进行,那么由此会依据劳动合同法产生补偿或者赔偿。
政府修路占用耕地的,其补偿应当包括: 1、土地补偿费,一般按照耕地的年产值进行计算; 2、安置补助费; 3、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4、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