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批准逮捕后有以下三种结果: 1、在批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逮捕的,会立即释放。 2、人民检察院在审查羁押必要性时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批捕后不符合前述两种情况的,将依法送至看守所羁押,
存在被批捕后取保出来的,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取取保候审。 如果表现良好、后果不严重的话,即使未能取保候审,也可以在法院阶段努力争取缓刑。
逮捕后羁押的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决定: 1、一般情况下,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不超过二个月; 2、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有以下: 1
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满足申请条件的,依法提出申请,然后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具体如下: (一)只有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才可能成功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
批捕以后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若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则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
逮捕后能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不算,逮捕是一种强制措施,逮捕不能等同于羁押。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逮捕后能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被逮捕了一般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是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
逮捕后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逮捕后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否批准,视案件具体情况而定,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委托的律师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申请人适用取保候审标的问题,即取保候审的申请。刑事诉讼法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