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孩子的监护权一般到孩子满十八周岁,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结束孩子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此时,也不需要监护人。
监护人不一定非得是孩子的父亲。 法律规定,父母使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未成年子女已经死亡或者是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以下人员有监护能力的话可以担任监护人: 1.祝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是组织。
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是父母,但特殊情况除外。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孩子的监护人在父母尚有监护能力,且未被撤销的情形下,一定是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
监护人就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
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如果是父母死亡或者是没有监护能力,那就会按照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来进行担任: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是兄或者姐,最后是其他愿意监护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这些都要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相关部门同意。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父母在世的话,那么孩子的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
监护人不一定是孩子的父母。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亲友、父母单位、未成年人居住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被监护人为成人精神病人的,其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为:配偶、父母、成人子女、
孩子的监护人不一定是父母的。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但如果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该子女已经成年且登记结婚的,其法定监护人为配偶。
孩子的监护人一定是自己的父母,因为作为父母,他们有义务和权利抚养孩子,教育孩子长大,所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但父母不是孩子唯一的监护人,有时可以改变。根据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
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一般是其父母。但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子女的第一监护人是父母。如果是父母死亡或者是没有监护能力,那就会按照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来进行担任:首先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其次是兄或者姐,最后是其他愿意监护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这些都要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相关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