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 (一)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诉讼时效中止,又称诉讼时效期间不完成,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期间进行的法定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诉讼时效期间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
没有履行期限的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担保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是对于担保的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担保的保证期间根据担保人和债权人的约定确定,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 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如下: 1、诉讼中断可以发生在时效期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断发生在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 2、诉讼中断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诉讼中止是当事人主观意志无法控制的事实; 3、法定诉讼中断原因发生前过去的时效期不再计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能中断的。如果具有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该诉讼时效就中断;而从中断的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重新计算。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依法能够中断。如果具有行政相对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形的,该诉讼时效就中断;而从中断的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就重新计算。
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时效中断。通常认为,行政诉讼不存在时效中断,因为行政诉讼事关公共秩序,更强调效率,但大部分情况确是当事人更容易耽误起诉期限。为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事由的发生,阻碍时效进行,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诉讼时效的中断的法律后果:致使以前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其
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或达成还款协议。 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 (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
诉讼时效自提起诉讼、权利人主张权利、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