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以次债务人为被告。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影响到了债权人到期债权的行使的,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为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但是相应权利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1、起诉人(债权人)以自己名义起诉。 2、被告为被代位的债权的债务人。 3、列债务人为第三人。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
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消灭,不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应当以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人)为相对人主张权利,也就是被告。清算是指企业为了终结原已存在的法律关系而对公司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及对资产进行处分的行为,是法律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所做的强制性规定。企业在依法清算时必然要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在法定期
债权人有权撤销被告。审判结束后,被告在判决前转移了资产,导致名义上没有资产,无法执行。债权人有权起诉法院撤销被告的行为;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
股东知情权纠纷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
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股东知情权纠纷以公司为被告,因为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股东知情权是指公司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按照公司类型不同,股东知情权可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需要的条件有: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应以债务人、与债务人为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利益转得人为共同被告。需要的条件有:首先,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其次,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再次,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债权撤销权被告为债务人的第三人:当支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密切相关时,应认为与主支付义务有关,并有权同时履行辩护。 促进合同的方式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这是合同相对原则的突破。因此,其行使条件和程序受到严格限制,以免损害债务和第三方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