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织在没有法定理由或非经法定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他人已获得的荣誉。 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指行为人以非法的手段,窃取、强占、冒领他人荣誉的
侵犯荣誉权的行为有诋毁他人荣誉;贬损他人的荣誉;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等。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侵害荣誉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法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侵害名誉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 1、未经法定程序,没有法定理由,并由法定机构作出就宣布撤销或剥夺权利人的荣誉; 2、行为人以非法手段进行冒领、强占他人荣誉; 3、对荣誉所附随的物质利益进行侵害,它包括拒发或扣发奖金、毁坏奖杯、奖章、奖状等行为。
侵害荣誉权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1、非法剥夺他人荣誉, 2、非法侵占他人荣誉, 3、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 4、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
侵害名誉权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同时,公民、法人
侵害荣誉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害;赔礼道歉。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侵害荣誉权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荣誉权和名誉权有以下区别: 1、公民和法人无一例外都享有名誉权。名誉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和法人保持和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 2、荣誉是指社会对公民个人道德、情感、才能、声誉、形象、法人声誉、形象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只有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突出贡献或取
侵犯荣誉权和名誉权,一般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如下: 1、承担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
虐待罪的犯罪对象不一定必须是家庭成员。还可以是被监护、看护的人。这就包括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 《刑法修正案(九)》将虐待罪的主体由具有特殊的家庭关系的主体扩展至对未成年人、老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