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民法通则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后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是: (1)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 (2)其他障碍。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等。 根据《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如
一、提起诉讼。 二、申请仲裁。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 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 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 七、申请强制执行。 八、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 九、在诉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提起诉讼或仲裁。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
1、民诉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起诉、请求、认诺等行为。2、当事人在进行诉讼时,如果发现诉讼期限届满的情况下,可以对相关案件的诉讼时效进行认定。3、如果发现有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可以提交到司法机关进行鉴定,将诉讼时效进行重新计算。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权利的行使应受时效的限制,所谓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期间,而产生一定法律上效果的法律事实。保护债务人,为避免因时日久远,举证困难,致遭受不利
诉讼时效会出现中断或中止的情况。如出现不可抗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诉讼时效中止。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