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视情况而定。 1、首先,对父母应当赡养而不是抚养。 2、有赡养能力和有赡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遗产继承和赡养义务没有直接关系。 继承与赡养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赡养人不得以无财产继承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同样也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对于继承人来讲,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
代位继承人没有赡养老人有继承权。代位继承是与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然而,法律并没有
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所以房屋的居住权是不能转让或者继承的。 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
没有赡养过老人的子女在符合继承的条件下是可以继承遗产的。法律规定的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
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不赡养老人有继承权。法律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范畴。根据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女儿没赡养老人是否有继承权,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女儿没赡养老人的行为不严重的,只是单纯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女儿还是有继承权,只是在分配老人遗产时,对女儿应当少分或者不分;女儿没赡养老人的行为比较严重,达到遗弃程度的,应当被认定为丧失继承权
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是否有权利继承遗产,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遗嘱中指明有该子女的继承份额,则该子女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2、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
赡养老人对财产继承有影响。财产继承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
不赡养父母,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所以不赡养父母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
女儿没赡养老人,未达到遗弃或者虐待程度的,有法定继承权。而且《民法典》颁布后,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尽了抚养义务,那么继子是有继承权的。否则,继子没有继承权。但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有负担能力而对继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