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代位继承未尽赡养义务是能继承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未尽赡养义务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的份额遗产,但可以少分或不分。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规定在我国孙子代位继承的,并且有能力赡养老人的,具有赡养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在法律上又可以被称为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是这样规定代位继承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依法就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享有继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含义:被继承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依法就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享有继承权的一种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代位继承人有义务赡养老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代位继承人一般是被继承人的孙辈,且被继承人的子女已经死亡。
代位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