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民法总则》已经在2020年12月31日被废止,目前《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法律规定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特别诉讼适用“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的时效为1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
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人终止应当办理注销登记”更改为“依法完成清算、注
《民法总则》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条款如下: 1.民事主体应当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且要按照法律规定以及约定进行。 2.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的,要区分责任大小,按责任划分承担责任;无法确责任大小的,责任平均分配。 3.民事责任的承担方
民法总则中关于胎儿利益保护的规定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民法总则中对胎儿的利益
民法总则规定法人解散的规定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
《民法总则》失效后,《民法典》的规定法人解散的情况包括: 1、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2、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3、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等其他情况。
1、生命权。 胎儿虽然是生命形成的必经阶段,但未出生前他的生命和母亲是一体的,他所享有的利益也都是在出生后才能实现。 2、健康权。 胎儿的健康权指的是其在孕育期间所享有的生理机能正常发育的权利。 3、财产继承权 顾名思义,财产继承权主要表现
1、生命权。胎儿虽然是生命形成的必经阶段,但未出生前他的生命和母亲是一体的,他所享有的利益也都是在出生后才能实现。 2、健康权。胎儿的健康权指的是其在孕育期间所享有的生理机能正常发育的权利。 3、财产继承权。
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作为或不作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一)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二)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
民法总则已经失效,目前新生效的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的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根据前述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并且限制行为能力人仅能独立实施纯获利益,或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
离婚的法律规定有: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等。
依法律规定,关于单方面监护人的法律依据有如下: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