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如下: 1、牵连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不同的罪名,吸收犯的数行为触犯的是相同的罪名; 2、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是牵连关系,是罪的吸收,所吸收之罪仍独立存在,吸收犯数行为间是吸收关系,所吸收之罪不再存在; 3、牵连犯的数行为表现
继续犯的特点是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继续,而不仅仅是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的继续。不法行为继续则不法状态必然继续,但某些犯罪,当不法行为终了以后,不法状态仍然可能继续。例如盗窃罪,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赃物这一状态也可能维持相当长的时间,直到赃
想象竞合犯和牵连犯区别是,想象竞合犯是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牵连犯是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
社保连续和累计的区别在不同社会保险中有不同的体现。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工伤保险的个人,未规定有缴纳年息,是实时生效的。
社保连续和累计的区别:连续缴纳的缴费年限不能中断,否则当事人不能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而累计缴纳是可以中断的,只要累计的缴费年限达到国家规定的期限即可。
1、所谓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不间断的持续状态的犯罪。刑法第89条第一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
1、累计缴纳年限是中间可以中断的,再缴费和之前缴费累计到一起,而且允许补交中断期间费用; 2、连续缴费年限中间不允许中断,补交不算在连续缴费年限中;社保费用都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传唤和继续盘问的区别,具体如下: 1、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 2、继续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
(1)累计缴纳年限是中间可以中断的,再缴费和之前缴费累计到一起,而且允许补交中断期间费用; (2)连续缴费年限中间不允许中断,补交不算在连续缴费年限中; 社保费用都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连续犯不一定是累犯,连续犯跟累犯没有太大的关系。《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
连续犯和集合犯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连续犯是行为人基于一个概括的故意,反复实施了数个独立犯罪的行为而触犯了同一罪名。集合犯是刑事法律把同种的数个犯罪行为集合成为一个犯罪; 2、特点不同。连续犯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表现为必须具有连续性,行
(1)累计缴纳年限是中间可以中断的,再缴费和之前缴费累计到一起,而且允许补交中断期间费用; (2)连续缴费年限中间不允许中断,补交不算在连续缴费年限中; 社保费用都是累计计算缴费年限。
牵连犯和吸收犯的区别是:性质不同,吸收犯指的是数个犯罪行为被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牵连犯指的是犯罪人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内部罪名之间的关系不同,吸收犯两罪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