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章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国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2、扣留、提取
强制执行的流程: (1)审查立案; (2)通知履行; (3)准备强制执行; (4)实行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强制执行的程序如下:首先,当事人在一方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若符合条件的,向被执行人发出强制执行通知,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强制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
1、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2、通知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 3、查控财产。 4、划扣银行财产,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5、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中止执行,待有可供执行财产,恢复强制执行。
征收申请强制执行程序是: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对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
执行死刑的程序: 1.在交付执行3日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同时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对罪犯验明正身; 2.执行死刑应当以注射或者枪决等方式; 3.执行死刑完成后,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已经死亡。
强制执行股权的程序有: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通知股份企业对被执行股东的股权限期先作为内部转让处理,如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指定受让人等; 必要时,执
强制执行股权的程序有: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通知股份企业对被执行股东的股权限期先作为内部转让处理,如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指定受让人等,必要时,执行
强制执行的程序是首先执行庭对执行申请审查立案;通知被申请方履行;准备强制执行;实行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可以撤回,但是已经交纳的申请费不退还。执行申请人写一份撤销执行申请,然后递交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就会根据申请人的意见,终止强制执行程序。法院的强制执行是依据原告的请求而启动;如原被告双方在执行阶段达成还款协议时,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股权的程序有: 1、向股份企业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的股权情况和股份企业的有关情况; 2、裁定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 3、通知股份企业对被执行股东的股权限期先作为内部转让处理,如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指定受让人等,必要时,执行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