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抵押合同无效,那么抵押权也无效。其中,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移转占有
如没有其他无效事由,则抵押合同有效。抵押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订抵押合同之日起生效。对于无需办理登记的抵押,抵押合同生效时,抵押成立,对于需要办理登记的抵押,登记前,尽管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未成立。 抵押权未登记,抵押合同生效吗 由于房产抵押未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署的担保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产向抵押权人设立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有法律效力。但是对于不动产和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不动产抵押合同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凡是涉及不动产纠纷的案件,无论纠纷属于哪种性质,均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这是不动产专属管辖,有利于法院审查涉案不动产的状况,从而便于查明案情、对不动产采取保全等措施,也有利于案件审理完毕后
法律规定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否定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单纯的从属关系;并且同时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的担保与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担保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前者是对主合同债务人履行
抵押权未设立不影响担保合同效力,依法签订的担保合同依然有效。以规定的财产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权的特征如下: 1、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抵押权是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抵押权本质
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转让抵押物的,即使抵押权人的债权没有受到债务人清偿或受让人代为清偿,抵押权依然存在于已经被转让的抵押物上,抵押权仍然可以担保债权。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是以物的交换价值来保证所担保债权的实现。在抵押期间,抵押物
法律规定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否定主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单纯的从属关系;并且同时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对主合同债权的担保与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担保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前者是对主合同债务人履行
抵押合同的效力,即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约定设立的抵押权的成立。抵押权是合同双方预期的法律效果。在合同生效前,它虽由合同约定,但只是一种可能性,并不实际存在。只有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抵押权才从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从合同是指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要依赖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所以从合同又被称为附属合同。
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无需登记,但抵押权不一定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以下列财产作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