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有: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关联交易; (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所谓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欺诈性违法行为; 在性质上属于严重侵蚀公司资本的行为,违背公司资本维持、公司资本不变、资本确定等原则,致使公司财产被转移、私吞、挪用等,严重影响公司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认定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具体标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属于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巨大。
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 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 2、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在验资完毕后,将其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3、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
对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依法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 (2)公司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抽逃出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3)
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法律对此明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是程序正当,是不会被认定为抽逃出资的。但是不能借款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双方应当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股东抽逃出资的认定标准有: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抽逃出资是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的资金暗中撤回,却仍然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欺诈违法行为。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