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的性质包括: 1、附条件具有复杂性,即该条件可以是条件成就,合同终止、成立、变更、解除等,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附条件具有不可控性,即该条件应当是有两种以上的变量结果,且不受人为控制; 3、其他性质。
附条件合同的附条件指的是当事人对于法律行为效果的发生或消灭所加的限制。我国现行《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如果所附的条件是违背法律规定或者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为该民事行为无效。
附条件合同的附条件指的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区别有: 1、附条件合同中作为条件的付款必须是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而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是将来客观的确定的事实; 2、前者分为附生效条件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后者分为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和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存在以下区别: 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解除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2、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附期限和附条件的区别有: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解除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以条件是否成就作为合同的生效或者失效要件的合同,是附条件合同。如果合同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如果合同附解除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是指当事人约定以某一条件的成就与否来决定合同是否生效,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事实,包括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
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
附条件的合同的条件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法律规定,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合同也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类型。
以条件是否成就作为合同的生效或者失效要件的合同,是附条件合同。如果合同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如果合同附解除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所谓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作为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