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陪嫁不是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如果该陪嫁产生于结婚登记前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陪嫁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陪嫁不一定是会算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明确了约定陪嫁的财物是属于对夫妻一方的赠与的,则是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陪嫁的钱我国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是否在婚后取得的,是否明确夫妻赠与一方或者双方是否有约定等情
1、陪嫁的钱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应当根据是婚前赠与还是婚后赠与以及有无特别约定加以区分来确定:陪嫁一般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财产约定,约定了陪嫁婚后归双方共同所有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陪嫁车一般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且没有说明归一方所有的。
陪嫁20万是否算共同财产,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果男方给予女方的结婚彩礼,发生在领证之前,不管是给女方的还是给女方家庭的,此时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认定; 2、若是给付的彩礼是在领证之后,同时也是给予了女方或者用来置办结婚用品了,在没有特
陪嫁车算夫妻共有财产。判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下: 1、财产的来源。凡是婚后工资奖金所得、生产经营收益所得、知识产权收益所得,在没有相反证明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2、取得财产的时间。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都是
陪嫁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为陪嫁属于女方在婚前所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工资、奖金、劳动报酬和其他经过劳动而得到的财产,或者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
娘家陪嫁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中只有一方的财产是夫妻的个人财产。娘家陪嫁女儿的财产,属于赠与财产,从赠与人交付赠与物时起,赠与物就转移了所有权。所以女儿接受这些财产后,这些财产就成了女儿的个人财
1、我们都知道嫁妆是女方的父母赠予女方的,属于女方个人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而且按照我国民间传统风俗习惯,结婚时,父母都是将嫁妆钱单独给予女方,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所以从这点来看嫁妆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1、在领结婚证之前,陪嫁一般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2、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均分。 3、但双方若有财产的特别约定,则应按照约定进行处理。夫妻对该嫁妆有特别的约定,那么应依约定
应当依据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结婚之前,老婆获得的陪嫁钱,那么就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后获得的陪嫁钱,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应当遵从约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一般女方陪嫁的钱都是办理结婚登记前女方家属就赠与女方的,所以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陪嫁的钱是夫妻办理完结婚登记后才赠与女方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陪嫁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只赠与女
嫁妆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是否在婚后取得的,是否明确夫妻赠与一方或者双方是否有约定等。 如果在结婚登记前给女方嫁妆,则属于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结婚登记以后给女方的嫁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女方父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