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在行政复议中,由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负担举证责任。 申请人的举证责任。申请人首先提供证据证明其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并进一步提供证据以动摇被复议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形式。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
复议机关作出未成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的,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即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协议无效可以行政复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等。
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有明确的、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申请人;有适格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且在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之内等。
关于行政复议的时效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除非法律有其它的规定。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行为、税务机关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可能出现以下结果: 1、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 2、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复议机关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3、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主要事实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前置只有以下几种: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权属纠纷裁决案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
行政复议是我国司法体制中化解纠纷的一种制度。其主体是由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构成的。被申请人主要是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可以是原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上一级行政机关,选择权在原告一方。 因为行政复议案件本身涉及的专业性
调解必须遵循自愿、合法原则。《条例》所规定的调解并不是行政复议案件的必经程序。只有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都自愿接受调解时,复议机关的调解才能进行。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争议双方当事人主动要求调解一种是复议机关依职权提出调解建议,双方当事人自愿接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行政复议程序大体上依次经过五个阶段,即申请、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