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法定抵押权的规定如下: 1、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2、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
抵押期限的法律规定如下: 1、担保合同中有约定的担保期限的,按照约定的处理; 2、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3、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地产抵押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
法定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有将抵押财产折价,拍卖或者变卖,当债务人没有履行其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折价,拍卖或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第九百零三条和第七百八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优先抵押权的法律依据有: 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是
所谓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的主合同债权不
抵押物担保的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
设立抵押权的抵押物有以下这些: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
民法典规定的可以设立抵押权的抵押物包括交通运输工具,建设用地使用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等。对于需要进行抵押登记的抵押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