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4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范围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有: 1、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2、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3、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和抗诉案件; 4、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中级法院的再审裁定书不服的办法
刑事诉讼方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有三类: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案件。民事诉讼方面: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也有三类: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
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民主权利的犯罪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第四类犯罪,要求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罪以及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