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0
管制的特征如下: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
承包合同的法律特征: 1、承包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2、承包人完成工作的独立性定作人与承包人之间定立承包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包人的能力、条件行人的基础上; 3、承包合同多属个别商订的合同,定作物往往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4、承包合同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自己处理受托的事务,若没有委托人的同意,则不可以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委托合同签订后,若任何一方对某一方产生了不信任,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就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是为劳务,劳务表现为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委托事务
格式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 (2)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 (3)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4)格式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行纪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1、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2、行纪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 3、行纪合同属于具有委托性质的合同; 4、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为约束仓储合同双方的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法律规定仓储合同自双方达成合意时起就成立,而不需以存储货物的实际交付。 (2)保管人必须是拥有仓储设备并从事仓储保管业务的人。 (3)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行纪合同的特征有: 一、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 二、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三、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 四、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 五、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
仓储合同就其性质而言,仍然是保管合同的一种,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自成立时生效。仓储合同区别于一般保管合同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在仓储合同主体的特殊性,即仓储合同中为存货人保管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如下: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 3、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特定; 4、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机会性的合同; 5、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和有价证券买卖的义务,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因而为双务有偿合同。行纪合同的成立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需实际履行,因此,行纪合同又是诺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