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在法律上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金取决于离职是谁提出来的,以及续签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是否低于原有劳动条件。 1、如果不续签是单位提出来的,或者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后导致劳动者提出不续签的,则离职单位需要
未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不能赔偿,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的解释的话,没有这样的一种被动的辞职的行为,就不能够进行一定的经济的补偿金发放,实际上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也没有补偿金的发放这样规定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有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在一年之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签劳动合同,自单位用工之日起即可确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故意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
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故意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故意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通过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没有劳动合同,但可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称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开工作岗位,劳动关系即告终结,但用工单位却不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否则将承担给予必要经济补偿的责任。劳动关系双方应依法全面履行各自义务。首先,劳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通过以下凭证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没和公司签劳动合同的,能收集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保费用的记录;劳动者的入职登记表;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
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关系的,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离职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
不签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而劳动者依照单位的安排管理从事有报酬的劳动的;并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