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在调解实践中,调解书生效以后,如果调解书违反了自愿的原则或者调解协议有违法的内容,当事人仍可以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确有错误的报院长批准,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如果没有错误,法院应说明驳回申诉申请的理由,当事人就必须按照调解书履行自己的义务。
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没有支持的再审申请,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调解书部分错误的,如果是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如果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书一般会包括以下内容: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会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
调解书与确定的判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一审民事诉讼程序错误,需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
1、收集有关双方纠纷及造成的影响或损失的证据、对方的身份信息 2、向法院提交诉状立案。 在起诉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证据、双方的身份信息,其中诉状和证据材料,都要提供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3、法院立案后,原告按规定交纳
民事诉讼调解书丢失,当事人乐意拿身份证到做出调解书的法院调取原调解书档案,复印调解书由法院加盖公章就可以了。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