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1
破产重整对债务人的债权人而言,若债务人重整成功,将有效避免一旦其进入破产清算所导致的债权清偿比例过低这一现象的产生,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最差局面的发生,有机会挽回损失。
企业重整对债权人的影响是:如企业重整成功的,企业可以重新恢复生产经营,则债权人的债权更能得到清偿的可能。如企业重整清算,破产财产不足的,则债权人可能无法得到相应的清偿。
1、对债务人有关民事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影响。《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此处的“中止”为“暂停”之意。中止的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
破产重整程序对债权人的影响有: 1.债权人的受偿时间将会延迟。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法院宣布债务人破产,债权人将对财产进行分配,债权人在重整期间内的请求权自动停止; 2.债权人承担重整失败的风险。在实践中
重整计划需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再经法院批准,才能开始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应依法分组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同一表决组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
不一样。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而企业宣布破产之后,公司的诉讼主体地位就消灭,不能再管理公司财产。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
如果债务人破产重整,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手段尝试回收债权: 1、如果债权有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向保证人追偿,或者通过实现担保物权来回收债权; 2、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并向法院申请冻结、查封。实务中,哪个债权人先冻结、查封了债务人的资产,该
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破产一般不会对法定代表人造成直接的影响,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但是法定代表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
社保基数调整对个人的影响如下:一般来讲缴费基数越高,养老金待遇就越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也会越高。我国的养老和医疗保险都是采取统分结合的方式运行,也就是个人交一部分,单位再按相应比例交一部分,两部分的资金组成了个人账户基金。而个人、单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