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村民闲置耕地,如果连续闲置时间超过两年的,村委会有权收回。根据法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与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如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终止承包合同,将发包的耕地予以收回。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和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省级政府以下的地方政府无征收权,并且征收的前提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如果说镇政府作为用地单位,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可以征用土地。但如果说镇压政府做为权力机构批准征地,则是越权违法行为。
农村土地征收时农民享有的十六项权利有: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2.预征知情权; 3.调查结果确认权; 4.申请预征听证权; 5.参与报批权; 6.批复结果知情权; 7.土地补偿知情权; 8.调查结果核准权; 9.补偿方案听证权; 10.
村委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收取村民的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
村委会一般没有权利转让村里土地。村里土地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未经土地管理部门准许擅自改变集体土地使用用途对外转让或出售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村监会委员的权利有:列席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村民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对村民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
村委会有权决定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方式。村委会按照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土地是农民使用的,直接发放给农民;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发放给集体经济组织。
村委会在一定范围和条件下是有权决定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发放的。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在本集体经济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
不能。农村集体土地有三种所有权: 1.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权; 2.村农民集体所有权; 3.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权。其中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
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户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市或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证或者用地批准文件,由村民委员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占用的宅基地(这种情况对
村委会以下情形有权收回村民的宅基地:宅基地闲置两年以上的;存在不正当使用宅基地行为的;通过不正当行为得到宅基地的;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权属不清的;因农村建设需要被国家列为征收对像并给予合理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