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8
再审和二审的区别: 1、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再审审理法院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进行二审; 2、再审程序的审理的对象是生效的法律文书。二审程序的
因为我国司法体制设计两审终审的结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让二审来给一审纠错,而且除了上诉之外,还有再审、抗诉等审判监督程序来进一步延伸救济的途径。毕竟法官也是人,人力终有穷尽,何况每个案件的背后都是巨大的利益冲突,没人能确保一
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是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有法定退回审理的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再审发回重审如果原来是第一审的,就发回一审,如果原来是第二审的,就发回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有法定退回审理的四种事由;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度。
可以的,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重审,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重审依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其判决为一审判决。再审,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
刑事诉讼再审和提审区别有:再审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一些错误。提审主要是上级的人民法院为了纠正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是裁定的一些错误。两者的含义、提起的主体都是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
二审可以发回重审的次数规定: 1.对于刑事诉讼,因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的情况发回重审的,只能发回重审一次;但由于其他原因发回重审的,没有次数限制。 2.对于民事诉讼,因事实方面的问题发回重审的,只能发回重审一次;由于程序问题发回重审的,没有次
重审是针对重大失误的案件判决,判决结束但未执行,是属于未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再审是法院判决结束并执行,属于已生效的判决。一般由人民检察院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而再审。
1、性质不同。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3、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 4、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 5、审理方式不同。 6、裁判方式不同。 7、审理期限不同。
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重审,是指上诉案件被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进行审理。
二审律师费用和一审一般不一样,通常未代理一审只代理二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费,其他办案费用不变,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收费的二分之一收费。
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两者从含义上是一样的,所以两者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