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7
首先确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是一审案件还是二审案件:如是一审案件,可以上诉。如是二审案件,不能再上诉。但不服二审判决裁定的,可以申请再审。 一、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一审案件可以上诉: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除了最高院的一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不能上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情形如下: 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2、违反回避制度的;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
1、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也就是说这里的下级法院包括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 2、人民检察
不是,再审和申诉不一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再审的期限是法律文书生效后的2年内,超过2年,则丧失了申请再审权。而申诉则没有时间限制。向人民法院申诉,应当提交申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审结时限是三个月,裁定时限是三十日,如果决定发回重审的,有原法庭组成合议庭,如果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可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 (1)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2)对当事人在第一审
二审由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可以的,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四种事由;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判决的裁定,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审理的审判制
再审后发回重审公安不能补侦。再审后发回重审公安是无权补侦的,可以由检察院补充证据材料。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